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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高校老师作恶成本低廉 学生打破沉默却代价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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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09:3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定居加拿大的北大95级学生李悠悠在豆瓣网发布的一则文章《现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勾起了一桩沉睡20年的悲惨往事,文章揭露北大中文系95级女生高岩被语言学教师沈阳诱骗后施加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后自杀的情况。
同时,上个月连续举证揭发UIUC(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和上海交大艺术学教授徐钢20多年内性侵多名女生的旅美学者王敖,联合高岩当年的班主任王宇根、同学徐芃,一起发文悼念含冤死去的高岩,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截止目前为止,沈阳所供职的3所高校,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均对此事作出回应。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事件也让高校长期潜在却持久被忽视的性骚扰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近几年来,关于高校性骚扰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从厦门大学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事件到北京大学副教授余万里诱骗女留学生事件,从北航博导陈小武性骚扰事件到今天的……高校性骚扰事件频频触动人们那根敏感的神经。

尽管如此,这些报道揭开的仅是冰山一角。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地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57%的女性曾经历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包括如暴露生殖器等具有明显性暗示的行为,“摸头杀”、“扶肩膀”、“拍屁股”等不必要的肢体接触,还有荤段子、求约会等或暧昧或涉性的言语骚扰。


曾有学者对1200名女大学生调查发现,44.25%的人表示曾遭遇性骚扰,而且不少受害者遭受过两次甚至三次以上的性骚扰。该调查还发现:23%的女大学生认为当前性骚扰的“情况很严重”,60.4%的女大学生认为“情况严重”。

2014年6月,广州市妇联公布的《广州女大学生调研报告》中,近90%女大学生表示身边的女性同学朋友有受过性骚扰的经历。这些数据也将高校成为性骚扰的重灾区这一现实赤裸裸地展现在大家眼前。
不仅国内,近日,在全球享有盛誉的英国剑桥大学承认,该校在性骚扰事件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剑桥大学自2017年5月起启动了匿名举报系统,到2018年1月底,共收到173起投诉。数量之大,令人惊叹。
高校教授性骚扰事件为何频频上演?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导师制的弊端。目前国内高校大多实行导师制,导师制最大的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一定程度上,高校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学生的生活。客观上造成高校老师与女学生接触时间长。
二是高校导师权力过大。高校研究生撰写论文,研发,都需要高校老师指导,甚至最后能否顺利毕业,一定程度上由大学导师决定。此外,高校教授还能对优秀学生进行就业推荐。如此看来,高校学生受制于导师,学生地位处于弱势,大多数女生由于担心毕业受影响,继而选择做“沉默的羔羊”。
三是校园缺乏申诉渠道。目前大多数高校,缺乏有效的申诉渠道,女学生被性骚扰后,投诉无门。
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对于“校园性骚扰”行为判定、罪名认定上存在着法律空白。针对高校性骚扰问题,2014年10月9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专门为高校教师的师德行为列出“红七条”,包括学术不端、影响教学的兼职、收礼等,其中第七条写明,高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但对于什么是“不正当关系”、教师对于预防性骚扰的义务等等,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界定上的模糊,事件发生时的取证困难,以及受害者本能的羞耻感,让性骚扰事件本身变得“难以启齿”。加上某些高校为了维护校方名誉,对性骚扰的举报一再掩盖,视而不见。这种“遮羞”心理,使得施暴者愈加疯狂,受害者越来越多。
高校性骚扰事件持续不断地发生,一再的为我们敲响警钟:面对校园性骚扰,仅仅靠道德约束已经不够,必须靠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从立法的高度,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则,让大学真正成为一块洁净之地,刻不容缓。



厦门大学吴春明诱奸女学生

2014年7月,一篇称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流传,网民“汀洋”、“青春大篷车”举报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吴春明,称其利用发表论文、保研等机会,诱奸及性骚扰女学生。这一事件曾引发全国瞩目。
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厦门大学官方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
北京师范大学S教授性骚扰

2016年8月,一份名为《沉默的铁狮——2016年北师大校园性骚扰调查纪实报告》引起关注。作者康宸玮耗时四个月,调研10年来北师大60起校园性骚扰案例,绘制出发生校园性骚扰的时间及地点分布图。
报告里提到该校某学院副院长S教授性骚扰学生的“情节最为恶劣”。康宸玮获得的S教授性骚扰视频显示,北师大某学院副院长S教授性骚扰了一名女生,将其约到茶馆包厢,请她喝下可能带有迷药的茶,并让女生翻译他演讲的英文,然后开始动手动脚。这之后,S教授还多次在微信里试图约该女同学到KTV或欣赏音乐会,女生不堪其扰,终将其拉进黑名单。
8月31日,北师大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学校已于暑假前启动调查。
四川美术学院餐厅“骚扰”事件

2014年10月10日晚,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王小箭被曝在吃饭时“性骚扰”两名年轻女性。10月12日,四川美术学院就王小箭餐厅“骚扰”女学生一事作出回应称,经调查发现网友举报内容属实,决定禁止其参加该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降低其退休待遇,支持学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王小箭先是自认“没错”,后被迫承认“失当行为”。

北京大学副教授诱骗女留学生

2014年10月24日和25日,一名北大毕业生多次给北京大学纪检网站等发送实名举报,称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学副教授余万里诱骗女留学生王某并发生不正当关系,举报邮件并附呈了和余万里的聊天记录以及相关照片。女留学生王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与余万里多次发生性关系,11月初发现自己怀孕。
2014年11月13日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做出了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的处分。22日,北大官方微博通告,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处分,开除出教师队伍。
北京联合大学代课老师性骚扰事件

2016年5月10日晚6时许,有网友在微博上爆出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的乒乓球代课刘老师,在课堂上借“辅导”对女生进行性骚扰。微博配图显示,该老师在给学生进行辅导时将手放到女生胸部附近,学生称这种行为“司空见惯”。
而后,该学院官方微信回应称:任课教师并未作过分行为,决定对该教师暂时停课。
北京电影学院“潜规则”、受贿事件

2017年5月10日,北京电影学院的阿廖沙站出来说,自己曾被班主任的父亲性侵,她努力维权的结果是被学校老师打压。
2017年6月,一名自称是北电学生的网友在微博上开设为@北电侯亮平的账号,实名举报北电摄影学院以宋靖、吴毅为首的教授们多次潜规则大学生,常年贪污受贿的事实。
这名网友自称性侵案阿廖沙的学弟,其的爆料内容相当劲爆,称宋靖教授资产过亿,在北京有八套豪宅,其中在国贸的两套房子市值分别都超过1100万,这名女教授还包养了表演系男生做情人。另一名吴毅教授则多次骚扰女学生,其他教师也有多种不堪事迹。
成都理工大学以成绩相挟性骚扰

11月14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的一名毕业生发帖称,该校一刘姓教师多次骚扰女学生,发裸露图片,甚至用成绩要挟学生,对学生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了重大影响。
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已于11月14日下午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教师进行停职调查。校方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正对此事进行开会讨论,会全力调查此事。
南昌大学副院长性侵女生长达7个月

2017年12月19日,网友喝咖啡的猫11在网络上爆料称,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周某性侵、猥亵女生长达7个月,事后受害女生出现严重创伤应激反应,并多次试图轻生。
12月20日,针对“毕业女生举报遭南昌大学国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某长期性侵”一事,南昌大学新闻中心官微通报:20日下午,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免去程水金国学研究院院长职务、免去周斌副院长职务,暂停周斌的一切教学科研工作。
北航博导、长江学者陈小武性骚扰事件

2018年1月1日,美国硅谷华裔女学者罗茜茜在网上实名举报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陈小武性骚扰女学生。罗茜茜称,12年前,在北航读博期间,曾被自己的副导师陈小武性骚扰。1月2日,罗茜茜再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例举证词、录音,以及第三方佐证怀孕女生的存在等证据,“隔空”质问:“这已经是很强的证据链了。你还敢说自己没有违法乱纪?”
1月11日,北航发布微博,确认陈小武存在性骚扰行为,宣布撤销其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职务、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职务和教师资格。三天之后,教育部决定撤销陈小武的“长江学者”称号,已经发放的奖金也要追回,并且责成学校解除与陈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

从年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女博士罗茜茜实名举报教授陈小武性侵,到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杨宝德因导师可能阻断读博之路溺亡,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陶崇园跳楼自尽——在这接二连三的悲剧事件背后,无疑都是中国高校研究生单一导师制度的一权独大问题。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有着漫长渊源,综合了历史遗产和现实困境的复杂问题,是中国20世纪研究生制度在借鉴了德国和美国两种不同体系的培养制度后,与本土的师承传统相结合的产物。这种制度赋予了部分如王攀一般的教师以可乘之机,他们打着导师的名号,假借中国古代培养“入室弟子”之名,将权力的魔爪伸向学生。这篇文章将首先梳理中国现行研究生导师制度的滥觞及其流变,从中我们不难看到,在这个演变过程中,权力的天平是如何从一开始就倾向老师一方的,以及这种毫无约束的权力又是如何给了部分人以可乘之机,让他们几乎零成本、零代价地滥用权力的。

其次,我们关注在这样一个结构不平等的制度之下,一旦导师滥用职权,他们会如何利用体制的不作为和大多数的沉默将责任转嫁到学生身上,将原因归咎于其个人问题(诸如心理问题和抑郁症等都是常用理由),将结构性的不平等简化为学生个人的脆弱性和不抗压性,以及在体制的庇护之下,他们是如何像烧不尽的野草一般,改头换面毫发无损东山再起的。

在师生权力结构天然失衡的制度之下,学生以天然弱势者的姿态进入高校场域。

最后,我们一方面呼吁现有高校导师制度的改革,呼吁出台制衡导师一权独大的制度,呼吁研究生工会或者联盟的形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另一方面,在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尚未到来之时,我们也呼吁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在读学生学会愤怒、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让这一类禽兽导师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和代价。

从学徒到学生:中国师生的权力天平为何如此失衡?

如果追根溯源,我国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学制,始于1902年。清政府在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提到“壬寅学制”,将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大学堂和大学院三等,其中大学院就相当于如今的研究生教育阶段。《章程》是管学大臣张百熙在“谨上溯古制,参考列帮”后反复修订而成的,其规定研究生院不设课程,年限不定,以研究为主。在研究生院的部分,它主要参考的是日本研究生教育体系,而日本参考的又是德国的教育模式。也就是说,我国近代研究生教育制度,是在效仿德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德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又是怎样的呢?19世纪初期,随着统一德国的建立,教育成为民族复兴的重点。1809年,在洪堡的倡导下,与古典大学截然不同的新型大学柏林大学创立。在洪堡看来,现代大学应该遵循学术和教学自由原则,以追求真理而非传授知识为首要目标,主张科学研究与教学相互结合。同时,大学应该是独立的不受政府干涉的学术团体。在洪堡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柏林大学设立了哲学博士学位,哲学院就此取代了神学院的中心地位。19世纪中期,学徒制的教育形式在德国大学出现。这种形式在受到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的同时,也吸收了中世纪行会艺徒教育中的师傅带徒弟的做法。

由此可见,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起点,实际上是以中世纪行会学徒制为核心的德国学徒制培养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主要从事独立的思考研究,辅以导师答疑解惑。值得注意的是,在德国大学以讲座制为核心的研究所中,导师是其研究领域内讲座的唯一负责人和教授,集研究、教学、管理职责于一身。

在这种模式下,导师的个人魅力极高,师生关系接近行会中的“手艺匠师-学徒”关系,强调师承和严格的流派门第观念。这一点恰好与中国传统的师徒关系不谋而合。而如今国内学术圈山头林立、逢人必问出处的风气,也与自早期研究生教育便树立起的严格的师承和派别观念有着很大关系。2013年,在一篇题为《大众化教育下研究生于导师关系的调查与分析》的文章中,作者对广东6所高校的研究生与导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师徒关系甚至家长与子女关系的,占全部样本的70%。此类对于师生关系的家长式理解,也催生出了很多师门内部的虚拟血缘关系,例如称导师为爸爸或妈妈、师门内部以兄弟姐妹相称等现象。


导师?老板?

1920年代,清华大学开始培养研究生。由于留美预备学校的背景,这一时期清华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很大程度上仿照的是美国专业式培养模式。1925年,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成立,同年颁布《研究院章程》,其中明确规定道“而以教授个人为主,期使学员与教授关系异常密切”——明确突出了导师个人的重要性。而这项旨在使导师与学生关系更为密切的制度,却也为日后的导师一权独大埋下了种子。

1931年,我国第一个学位制度法《学位授予法》诞生。受到美国专业式培养模式的影响,重视课程学习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新内容,但德国学徒制的培养模式也并没有改变。因此,这种融合了德美两国传统的研究生教育模式逐步被很多大学采纳——进入研究生院的学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自己的研究。

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因文化大革命而被迫中断12年的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研究生学位制度正式确立。1982年,国家出台政策,试办研究生院,力图让研究生教育走向正规化。因此,以研究生院为依托的研究生师生关系逐步形成。一直到90年代中期,大部分高校在研究生培养中都实行“导师负责制”——除外语与政治两门公共必修课外,从考试命题、复试录取到课程设置、授课安排、学业考查、期中考试等一系列专业培养环节上,都主要由导师或者导师约请的相关教师负责。

从2006年开始,在教育部的部署之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展开。改革的核心是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不同高校对于“导师责任制”有不同的解释,但都围绕着如下中心思想:导师要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并跟进检查,对学生进行学风、思想政治、品德和个人成长方面的的教育。这项导师负责制不仅呼吁导师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还涉及学生私人生活与个人成长,也留下了很多模糊暧昧、难以定义的灰色地带。

男导师叫女学生参加饭局,美其名曰带学生见世面、结交学术资源,这是否算得上关心学生个人成长呢?男导师时常关心女学生的情感状况,并奉劝女学生早点找男友早点结婚,是否也在思想教育的范畴之内?在王攀对于陶崇园事件的回应中,这项晚间面对面交流30+分钟、被命名为“到王老师家做家务”的交流制度,又是否能够算作是对学生思想动态的关心和跟进呢?
据王攀学生称,第一次到王攀家要行跪拜礼。

现行的导师负责制,为导师在学术科研以及个人生活上干预干涉学生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在现有制度下,导师滥用权力不仅代价极低,还可冠之“对学生负责到底”的美名。导师队伍中滥用权力的案例屡见不鲜,通常表现为以切断学术资源作为威胁,直接或变相侵犯学生个人生活。这一制度含括的一体两面——科研与生活,就这样被滥用职权的导师结合在了一起,前者被用作后者的条件或砝码。

除此之外,“导师资助制”的推行也让原本就已失衡的师生权力天平更加倾向导师。“导师资助制”建立于“导师负责制”的基础之上,是高校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2009年教育部颁发的文件指出,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以科研工作为依托,或通过争取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为招收培养的研究生提供资助。简单来说,“导师资助制”的核心是对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研究生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这项以激励科研成果为初衷的改革,实际上在经济层面进一步将学生与导师捆绑了(尤其是理工科能拿到大数额科研经费的项目),将师生关系变为了赤裸裸的雇佣关系。这种并无劳动合同保障的雇佣关系风险极大,已经有不止一个案例表明,学生对于补贴的使用需要导师过目和把关。与此同时,学生也极有可能成为无良导师剥夺的对象,被当做廉价甚至免费劳动力对待。

被侵犯的与被保护的:导师作恶成本为何如此之低?

在这种师生权力结构天然失衡的制度之下,学生从一开始便以天然弱势者的姿态进入高校这一场域。那么,当老师越界、滥用职权,阻碍学生前途或者对学生造成精神上或肉体上的伤害,此类事件能够得到公正地解决吗?解决的代价又是什么?反映了现有制度的何种漏洞和缺陷?

我们先来看今年1月西安交通大学药理学博士杨宝德溺水身亡事件。事发之后校方回应,杨宝德的导师确实存在让学生到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超市购物以及洗车等行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主席会议,取消了其导师周筠的研究生招生资格。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于,并不只有杨宝德一人受到了导师的非正常差遣,杨女友曝光的聊天记录显示,在杨和其他几位同学一个名为“难兄难弟”的微信群中,几位同学均受到了周筠的差遣以及她提出的一些超出师生关系的无理要求。但由于导师一权独大,以及学校缺乏相关制衡导师权力的制度、缺乏关注在校研究生权益的机构,学生们除了相互抱怨之外,没有任何正当的、公开的、实质性的投诉渠道。校方最终取消这位导师的招生资格,竟是以一位学生的生命为代价的。

我们再来看今年发生的几起高校性侵举报事件。其中有罗茜茜实名举报北航教授陈小武性骚扰,也有在美国卫斯理安大学任教的王敖在豆瓣发文,直指伊利诺伊香槟分校东亚系教授徐钢常年性骚扰女学生,还有昨天北京大学社会学系95级校友李悠悠发文谴责原北大教授沈阳对同学高岩性侵,并最终导致高岩自杀。在陈小武和沈阳被举报之后,陆续有人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了自己读书期间被性骚扰的经历,或是自己曾经或目睹或听闻的类似经历——然而,当事人重提旧事已是多年以后,在这么多年时间里,两位被指责性骚扰/性侵女学生的老师,依然稳稳站在高校讲台之上,甚至已获高升或顶着一顶顶华丽的学术桂冠。

虽然在罗茜茜实名举报之后,陈小武很快被北航取消教师资格,可在今年3月底,有网友发现,他的名字荣登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答辩名单,是“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2018年度申报项目负责人之一。

至于在国外获得终身教职的徐钢,虽然已经被校方停课,可仍未被解除终身教职。在澎湃新闻第六声(Sixth Tone)的报道中,UIUC校方回应称,徐钢将于今年8月自行辞职。与此同时,他还在国内担任策展人工作,并曾受邀担任一些高校的客座教授。这些案例或许可以反证,在中国现行的高校体制中,性骚扰/性侵学生是多么无足轻重,甚至无足挂齿。这种侵犯或将成为伴随学生一生的阴影,却极少给涉事老师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和惩罚。

  在这种师生权力结构天然失衡的制度下,学生从一开始便以天然弱势者的姿态进入高校这一场域。

老师的权威、与老师的决定密切相关的自身前途,以及被侵害的强烈羞耻感,都是受害学生在校期间难以举报老师的原因。最近几起举报事件的举报人都是离开学校、在国外站稳脚跟之后才鼓足勇气站出来,足以说明国内的环境与体制之复杂难撼。如要继续在国内高校生态圈中生存,即便是在学生毕业之后,导师的权力及其在学术圈多年积累的资源和人脉,也足以让一个初入此圈的新人走投无路。这类位高权重、手握大把资源的导师在高校生态内部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其在行业内部掌握的资源、人脉与积累的职业声望,总会吸引新的同谋者——如果没有法律制度保障,道德的约束在权力、金钱和资源面前,常常是微不足道且苍白无力的。

除了高校系统的制度性缺陷之外,层层运转的国家官僚机器也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陶崇园生前曾多次被导师王攀差遣,为王攀送饭,夜间到王攀家里与导师交流思想,在陶崇园生前电脑中的QQ聊天截图中,王攀让陶叫他“爸爸”。他的电脑文件夹中还存着一篇名为《高校性骚扰:特征、现状、成因与应对机制》的论文。目前,陶崇园的手机下落不明,近日一直声称弟弟是受导师精神压迫致死的陶崇园姐姐,昨日凌晨在微博上发表声明,为武汉理工大学和王攀带来的不良影响致歉,该微博目前已被删除。面对种种尚未解开的疑团和仍待调查的真相,高校、警方等不同机构选择了沉默。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事件之中导师们的话术显示出了惊人的相似性。在学生自杀事件发生或者校园性侵犯事件曝光后,他们遵循类似的逻辑,将内生于师生关系中的结构性不对等因素转化为了学生自身的缺陷或病理性原因——王攀在陶崇园去世后的一篇书面回应中提到陶自我认知较低,信心不足,并有比较严重的睡眠障碍,身为导师,他一直在努力帮助学生,最后却没能将其留在人间,他深表惋惜;在李悠悠和王宇根的《现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注:此处标题信息错误,沈阳现在在上海师范大学任教)一文中,作者指出沈阳曾在其他女生面前说高岩是“精神病”,在2016年的一篇回忆文章中,沈阳也曾写到“但愿那个孩子不再受那种可怕病痛的折磨……”将自杀一事直指高岩自身的精神病症。被侵犯的学生孤立无援,而导师深谙其道,借着权力的东风将罪责推给了对方。

此类导师深谙其道,谴责受害者成为了自辩的有效手段

愤怒与反抗:我们能够做些什么?


当师生权力的天平从一开始就倾向老师一方,当学生在高校场域内遭受伤害、求助无门最终选择了结生命,当多年后终于有人站出来举报、却发现被解除职务的老师仍活跃在学术圈里……我们还能够做些什么?

当务之急仍是体制和制度的变革,虽然这条道路十分缓慢和艰难。参考《高校性骚扰:特征、现状、成因与应对机制——以女研究生为重点的实证分析》(作者:李佳源、方苏宁)以及《美国大学校园性骚扰行文及其应对机制研究》(作者:张伟、段世飞)两篇文章后,我们在高校政策和制度层面提出如下改善方向:

第一,在防治高校性骚扰、性侵犯方面,中国应参照美国,在高校内部逐步建立预防和处理校园性骚扰行为的管控机制,明确表明学校反性骚扰行为的立场。高校应建立预防性骚扰中心,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预防性骚扰性暴力相关宣传,为遭遇困境的个体提供援助。同时,高校还应该建立起与性骚扰行为有关的一套完整的申诉程序,积极内部调查,引入司法流程。

第二,将高校教师性道德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对有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记录的老师采取零准入原则,将其永久性排除在高校体制之外。

第三,应尽快出台与校园性骚扰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法律对校园性骚扰行为并无特别规定,而是遵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应的性犯罪条款定罪,在相关司法条款中仅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做了概括性规定,并未涉及高校性骚扰。在这一方面,相关法规制定可参照台湾地区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止准则》。

在高校教育体制之外,家长和大学前的学校教育也应该积极推进性教育的普及。家长以及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老师应格外注意教育子女如何预防性侵害,除了让孩子听话的训导,更要教会孩子学习在特殊情况下的拒绝、反抗与愤怒。

同时,光有书本教育依然不够,情境演练或许应被纳入性教育机制。事实表明,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遇到此类事件的本能反应是沉默哭泣,而非拒绝回击。而这种反应很容易被“捕猎者”视作顺从的信号,进而采取下一步的侵犯行为。对于一位衣冠楚楚、几十年如一日的高校“捕猎者”来说,低成本就是最大的便捷,是他们下决心行动的首要因素。他们中的很多人正如《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中的李国华一般,广撒网,在众多学生中寻找温顺的猎物。因此,不要一味地顺从、一味地听话,从一开始便树立起反击者的姿态保护自己,或许会使“捕猎者”将此类学生归入高成本对象的范畴。

在半夜被老师叫到宿舍楼下修改论文的时候,在单独被老师邀请到家中的时候,在去办公室谈话老师要求把门关上的时候,在老师假装不在意借机进行肢体接触的时候,在老师开带有性意味、性暗示玩笑的时候,不要沉默,要开口,要警告,要回击,要让捕猎者清楚他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不要沉默,要开口,要警告,要回击。
最后,如果你不幸遭受了校园性骚扰或性侵犯,一定一定记得保留证据。物理证据,微信短信的聊天记录及截图,语音通话时的录音等等,都将成为证明施害者暴行的绝佳武器。

在性侵问题之外,对于导师差遣压榨学生的问题,我们呼吁高校出台制衡导师一权独大的政策和制度,同时也呼吁校方或学生自发成立维权组织或联盟,更好地保障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和私人空间,对遭遇压榨或伤害的学生施以援手。

当然,最最理想的情况是,希望这篇文章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连篇的废话或荒唐的历史,希望每一位学生能在学校中享受知识和研究带来的乐趣,而非侵犯和羞辱带来的苦痛。

来源:综合自界面新闻、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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